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及疫情防控的需要,结合教育部及我省相关文件精神,为减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人员的流动和聚集,保障考生健康,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以网络远程考核方式开展,现将远程复试要求及系统操作指南公告如下。
一、设备要求
我校远程复试使用平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系统登录页面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考生可按照系统内考生操作手册、设备要求和操作指南进行复试准备工作。我校研究生复试均使用双机位,其中一机位设备为主机位(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用于远程面试,二机位设备(建议使用手机)用于监考。请考生自备两台设备。一机位设备需下载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二机位设备下载学信网APP。
方案一(推荐方案)
笔记本电脑(一机位)+智能手机(二机位)。如果笔记本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麦克风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智能手机确保无来电,以保证考试不被干扰。
方案二
台式电脑+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智能手机。温馨提示:考生端两台设备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建议有备用电源),网络连接正常。
建议准备一套备用系统,以免设备故障。
二、网络要求
远程复试系统支持多种网络组合,为保证面试过程流畅、不卡顿,建议考生使用以下网络。
1.优质有线网络;
2.优质无线WIFI;
3.高速通畅的4G/5G网络。
三、面试环境要求
1.远程复试需在网络通畅、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进行,复试期间仅可考生本人在场。
2.复试过程中主机位设备(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约50cm处,考生要全程正面注视主机位摄像头,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佩戴口罩,禁止使用耳机,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第二机位(建议使用手机)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约1.5米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复试组教师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考生端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考生桌面可准备空白A4草稿纸1张,笔1支,其他物品不得摆放。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更声音及人像,复试期间视频背景须是真实环境,不得使用虚拟背景和更换视频背景。示意图如下:
3.二机位手机防干扰设置
(1)关闭闹钟。除了开考前的闹钟提示,其他所有闹钟都要提前关闭。
(2)静音。提前设置手机为来电、通知静音状态。
(3)拦截必要来电外的所有来电。将报考学院紧急联系电话加入手机白名单,在电话拦截规则中,选择拦截除白名单以外的所有来电,杜绝其他电话呼入,考后再恢复设置。
(4)拦截短信和APP通知。复试过程中除复试需要使用的APP外,将所有其他APP的通知功能关闭。
四、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平台通知公告内容,按照我校通知参加远程复试各项准备及系统测试工作,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的侯考。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侯考,迟到20分钟以上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遵守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复试过程中考生双手须放到考官可看到的位置,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禁止操作复试终端设备,考试过程中一机位设备不允许缩屏,违反以上原则视为违纪,取消复试资格。
3.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工作。
4.面试时注意着装,保证穿着得体,女生不化浓妆,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佩戴耳机和耳饰;
5.远程面试系统由学信网开发,参加考试须校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人脸实人验证,考生应提前检查自己的学信网登录账号是否能正常使用,能否正常登录学信网APP,如忘记密码请及时联系学信网找回密码,以免耽误考试。
6.为确保复试工作顺利开展,“腾讯会议”作为复试备用系统,请考生提前下载、注册。
7.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对自己的考试状态进行说明:
(1)考生记录好考官提出的相应问题后,须说明“记录完毕”,如:第一题记录完毕;
(2)考生回答完相应试题后,须说明“回答完毕”,如:第一题回答完毕,接下来进行第二题做答;
(3)考生回答完所有试题后,请说明“所有试题均回答完毕”。
8.考生面试过程中,如网络卡顿退出,不要慌张,及时调整好设备,待状况稳定后,面试组将再次邀请考生面试。复试过程中各我校将公布紧急联系电话,如出现任何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我校。
9.复试期间保持报考期间期间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
五、违规处理
1.复试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以下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2.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全程禁止录音、录像或截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