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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情况的公示

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情况的公示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示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二、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三、研究生会工作机构


四、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五、研究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六、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召开情况

鞍山师范学院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一)时间及地点:20201130日 行政楼425会议室

(二)大会主题: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时代主题,勇于自我革命,服务同学成长,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在实现学院建设与发展的新征程中谱写青春篇章。

(三)大会主要任务及议程:

1、审议通过《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2、听取并审议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2019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3、选举并产生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2020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4、选举并产生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委员。
(四)大会照片




七、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基本条件

1、取得鞍山师范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自觉遵守维护校纪校规,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全局观念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能积极主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代表同学的利益。

二、代表基本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通过符合研究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研究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研究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代表基本义务

1、努力学习并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鞍山师范学院章程》,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个人素质;

2、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3、密切联系广大研究生,正确代表研究生的利益,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研究生的意见和要求,同时接受全体研究生的监督;

4、监督研究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四、代表的构成

此次会议预分配名额为25人,共青团员、少数民族学生、不同年级和专业学生、学生干部及普通学生应占一定比例。

五、代表的产生程序

我校全日制正常学制内在读研究生都有推荐、选举和被选举为鞍山师范学院研代会代表的权利。各专业在本专业内发布研究生代表候选人推荐通知,按照研代会代表名额分配,通过民主协商方式推选出本专业研究生代表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公告栏予以公示三天,保障广大研究生广泛知晓。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统一填写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一并上交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如在候选人推选过程中,有任何个人对产生流程持有异议,可向研代会提出意见。


八、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九、学校党委重视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十、校团委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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